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纪委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监察处的工作。
2、贯彻落实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执纪、监督、问责。
3、协助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对责任制的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4、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
5、负责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协调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三重一大” 事项的决策,随机开展采购招标、招生录取、重要考试、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工程建设项目、干部聘任等重要事项的监察,抽查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7、组织或参与开展不正之风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8、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受理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及党外人士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复查等工作。调查处理学校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的案件。
9、负责指导和检查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察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监察处处长抓好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纪委监察处的日常工作。
2、协助处长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执纪、监督、问责。
3、负责起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考核办法和纪检监察有关文件材料,参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4、参与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5、随机开展采购招标、招生录取、重要考试、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工程建设项目、干部聘任等重要事项的监察。
6、负责或参与开展不正之风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7、统筹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及党外人士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复查等工作。调查处理学校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
8、负责学校廉政制度建设和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起草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新闻报道等;
2、负责部门组织召开会议的准备、会务及记录工作。
3、负责部门网站管理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和检查。
4、负责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转交催办、归档保存。
5、负责信访接待、登记、转办及未立案案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台账管理,参与案件查处。
6、负责兼职纪检干部的联络、管理和考核。
7、负责信息收集和统计上报。
8、负责部门的报账、资产、考勤、保密、安全工作和内部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案件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监察处副处长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履行执纪、监督、问责工作职能。
2、协助起草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考核办法和纪检监察有关文件材料等工作任务,参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3、协助开展采购招标、招生录取、重要考试、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工程建设项目、干部聘任等重要事项的监察。
4、参与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5、参与开展不正之风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及党外人士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复查等工作。调查处理学校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
7、负责案件审查卷、审理卷整理归档和台账管理等工作,协助作好其他案件材料的整理归档。
8、承担学校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