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劳而获的“课酬”
——平川区委党校违规发放课时补助、报销接待费用被查处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了7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委党校违规发放课时补助、报销接待费用问题。
经查,平川区委党校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违规发放课时补助累计8万余元;多次违规报销接待烟酒共计6150元。经平川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常务副校长孙思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被收缴。
●事件回顾
2013年以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委党校与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联合办学的形式,招收大专、本科学员。
2014年11月,平川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孙思明向校务委员程某某提出,教职工辛辛苦苦一年,马上年底了,给他们发点补贴,一则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能顺便把接待中的一些费用报销了。
对此,程某某表示同意,不过,程某某随后提出,“区纪委现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抓得很紧,给教职工发放福利虽是好事,但不符合规定啊,而且资金来源也是一个大问题。”
“本校教师不让发,我们就发给别人啊。”几经思考,孙思明有了主意,“我们可以以区委党校聘请校外老师授课和购置办公用品的名义,向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资金。”
孙思明为自己的“聪明”颇感得意,马上让程某某着手办理。随后,程某某安排讲师张某某,从2014年11月26日开始至2015年10月28日,先后8次向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销费用累计25.81万余元(课时补助24.24万元,办公用品1.57万元)。每一次报销后,都以课酬名义向并没有参与授课的孙思明等17名学校教职工违规发放福利,累计发放8万余元,违规报销接待费用6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