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人大机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省人大机关在公务接待中,存在接待陪餐人数和人均消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问题,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省人大办公厅分管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张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省人大办公厅接待办主任潘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省委督查室组织省委督办专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5月6日,省委督查室组织召开督查调研汇报会和省委督办专员座谈会,听取各市州及省直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督查调研情况。会后,安排参会人员用餐,并饮用高档酒水,人均消费800余元。时任省委副秘书长赵小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省委接待办主任刘亚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省委保密办主任、省国家保密局局长徐贻军违反生活纪律、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安排公务接待等问题。经查,徐贻军违反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个人所送礼金共计17万元;担任省委接待办主任期间,多次违规为非接待对象及其家人来长沙提供食宿、公车等,共计花费公款9.5万元。徐贻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永州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原经理张巧军违规多领补助奖金和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巧军违规多领取绩效工资、补助、奖金17.5万余元;2017年10月,张巧军一行6人以到成都考察名义,到峨眉山、都江堰等景区旅游,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3万余元;2016年,市政工程公司以发劳保服名义,违规购买西装、皮衣共计28万余元。张巧军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张巧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被撤销零陵区政协委员资格。
通报指出,以上4起案件,既有违规接待、公款吃喝问题,又有收受红包礼金、公款旅游问题,大部分问题时间发生在十八大以后,有的持续到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通报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定不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纠“四风”、改作风,自觉强化“头雁效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抓住“老问题”、盯住“新表现”,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处的高压常态,以纠“四风”、改作风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摘自《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