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在省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座谈会时强调,新时代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进程,就要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的最高律令。
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的最高律令,是由宪法保障党的领导和人民利益的本质特性决定的。宪法是体现党的政治水平的原则性纲领,它指导着党组织的政治活动和法律行为,彰显着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习近平同志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一部好的宪法必须是人民自己制定、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宪法。而党的领导作用主要是“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保障了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体现,彰显了人民意志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的最高律令,是由宪法处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地位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始终处于核心的地位,要始终坚持贯彻宪法的“五个”不可动摇。习近平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权威来自宪法实施,来自于获得全社会普遍服从的文化自觉。要坚持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体系不动摇,坚持聚焦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不动摇,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动摇。
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的最高律令,是由宪法随实践发展而发展的时代要求决定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治国理政的规范性制度基础,是构建国家治理正当性、合法性的根本保障,宪法因随时势变化而修订。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在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情况下,宪法修订反映了宪法的时代特性,能更好地发挥宪法的示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是保证宪法权威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的最高律令,是通过宪法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决定的。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的法律氛围和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从而为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提供宪法保障。(摘自《三湘风纪网》 作者系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