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
为更好地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向深入,根据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处将于整个学习教育期间对全校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对象:各总支、各支部(含教工支部和学生支部)。
2、督查时间: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抽查与普查相结合。
3、督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查看各总支、支部的学习记录、学习计划等学习资料,参加各总支、支部的学习活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特此通知。
纪委监察处
2021年4月23日